康县位于甘肃省东南部,陕、甘、川三省交界地带。系先秦古雍梁之地,巴属古道之一。西汉设道,北魏始置“平乐县”,1929年(民国18年)置“永康”县,后载“永”字为康县。康县区域位置优越,东邻陕西省略阳县火车站,南接陕西宁强县至阳平关火车站,西与武都县毗连,经文县可直达九寨沟,北以西汉水为界,可经成县、天水直至兰州。幅员面积近3000平方公里,林草覆盖率高达70%,总人口20.32万人,平均海拔高度1184米,年平均气温11℃,年降水量757mm。
康县欠款多少金额会坐牢?
1、借钱不还,这是民事行为,不是刑事案件,一般不会坐牢。在法律上,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额会坐牢,欠钱不还,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。
2、胜诉后,法院判定需要偿还债务,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的话,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。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,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(如存款、车辆、房屋等),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,可以依法强制执行。
3、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还钱,对方有能力还钱,却仍不还钱的,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有可能会坐牢。对方如果有藏匿、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,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。
4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,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5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,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6、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。